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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颗老鼠头为何要省级调查组才能查清?“指鼠为鸭”事件,还有这些追问…… 动态焦点

发表于: 2023-06-17 18:50:41 来源:百度新闻

鼠头还是鸭脖?近日舆论聚焦的江西职业技术学院食品安全事件,终于有了结果。6月17日,江西省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判定异物为老鼠类啮齿动物的头部。(此前报道→认定为鼠头!江西通报“鼠头鸭脖”事件调查结果)


(资料图)

调查处理情况公布后,学院官微已删除了此前的置顶声明。此前的6月3日晚,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方微博曾发布情况通报,称饭菜中的“异物”经当事人确认为鸭脖。

虽然官方调查结果证实异物确是鼠头,但此事依然有很多待解之问。此前校方发布的调查声明为何不见了?鼠头被发现,那鼠身又去哪了?指鼠为鸭者,该如何问责?

食堂还要面临哪些处罚?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蓝天彬告诉记者,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污秽不洁、混有异物的食品,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蓝天彬表示,本事件中,食物中混有鼠头,可见卫生条件较差,食堂应当被吊销营业执照。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涉事企业主管人员如何处罚?

蓝天彬介绍,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违反法律规定,拒绝、阻挠、干涉有关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处理、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其中,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海龙告诉记者,按照规定,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超过1万元,可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直至吊销许可证,公安机关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人员是否会被处分?

蓝天彬介绍,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对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不配合,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农业行政等部门造成不良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蓝天彬认为,本事件中,市场监督管理局涉嫌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指鼠为鸭,社会影响恶劣,应对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降级或者撤职处分,甚至给予开除处分。

他还表示,涉事学校指鼠为鸭,社会影响恶劣,也应对相关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降级或者撤职处分,甚至给予开除处分。

【媒体评论】

一颗老鼠头为何要省级调查组才能查清?

联合调查组公布调查结果后,人民日报海外版旗下账号@侠客岛 发表评论《一颗老鼠头为何要省级调查组才能查清?》

评论说,此前校方和有关部门一口咬定是“鸭脖”,如今看来真徒增笑柄,侮辱智商。

鼠头还是鸭脖?要证实并不难,但因有关单位和稀泥、“堵捂瞒”,硬是把小事拖大、矛盾上交,搞得全网舆情沸腾,要靠省级调查组介入才能查清。这期间,浪费了大量行政资源,更伤害了基层政府和有关单位的公信力,真是得不偿失!充分暴露了有些地方部门一有舆情就遮掩逃避,不作为、懒作为的工作作风。

评论指出,荒诞的“鼠头鸭脖”事件给我们提了个醒:实事求是,就是解决问题、平息舆情的最好办法。

事件真相已调查清楚,但指“鼠”为“鸭”的讨论恐怕不会立马翻篇,就像食堂里的异物不会凭空出现,网友的信任也不会短期恢复。除了尽快解决学校的食品卫生问题,这次事件中,一味和稀泥、愚弄舆论的人,也应受到严肃处理。这种指“鼠”为“鸭”的荒唐事不能再重演了!

来源 |中国新闻网(id:cns2012)、@侠客岛

栏目主编:张武

文字编辑:宋慧

本文作者:中国新闻网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图片编辑:朱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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